黄焕新93.2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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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2
黄焕新93.29平方米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黄焕新 提出的 黄焕新93.2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龙颈镇珠新街1号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1-07-02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为93.29㎡,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容积率≤2.0,建筑密度≤100%,层数≤2层,建筑限高≤8.5米,93.29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86.58平方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