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大围一经济合作社3726.1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大围一经济合作社3726.15平方米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大围一经济合作社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大围一经济合作社3726.1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大围一村民小组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1-07-02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为3726.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R2)地兼容商业用地(B1),1.0<容积率≤4.5,3726.1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767.67平方米,可兼容商业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5.9%,建筑密度29.61%,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2、A区(包含A1区A2区)公配情况:物业管理用房139.48平方米,文化室120.32平方米,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10.5平方米,老人、儿童室外活动中心用地面积100平方米。3、总平面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严格按批准的总平面方案实施;用地之间道路、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不得进行分隔围蔽。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