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汇花园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三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江汇花园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三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中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的 江汇花园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三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辖区内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1-08-23
项目概况: 地块一:同意根据江汇花园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工程许可B2021-0056)拆分地块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5245.73平方米,1<容积率≤2.44,建筑密度≤22.08%,绿地率≥21.91%,建筑限高≤80米。地块一:同意根据江汇花园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工程许可B2021-0056)拆分地块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3628.32平方米,1<容积率≤2.12,建筑密度≤32.22%,绿地率≥7.81%,建筑限高≤80米。要求地块配套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站一处,须与项目首期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地块三:同意根据江汇花园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工程许可B2021-0056)拆分地块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7708.33平方米,1<容积率≤3.3,建筑密度≤12.87%,绿地率≥85.24%,建筑限高≤80米。上述地块须按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工程许可B2021-0056)落实建筑、公共配套设施、公共绿地、小区道路、市政管线等相关建设要求。
项目已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