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恒大御溪谷花园42#、43#住宅,大门,17#商业楼,25#标志塔,41#、71#住宅,73#、76#住宅,S11#商业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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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3
清远恒大御溪谷花园42#、43#住宅,大门,17#商业楼,25#标志塔,41#、71#住宅,73#、76#住宅,S11#商业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恒大御溪谷花园42#、43#住宅,大门,17#商业楼,25#标志塔,41#、71#住宅,73#、76#住宅,S11#商业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沙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山群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1-08-23
项目概况: 同意按原证号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变更不涉及方案修改,按原许可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执行。详见附图。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