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堂、张玉建122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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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6
张玉堂、张玉建1224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张玉堂、张玉建 提出的 张玉堂、张玉建122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太和镇飞水开发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1-08-26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1224平方米,道路面积为13.5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1210.44平方米,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0%,1.0<容积率≤2.5 ,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项目已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