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4729.18平方米、4600.6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4729.18平方米、4600.69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4729.18平方米、4600.6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06-14
项目概况: 项目已核发规划条件。一、4729.18平方米用地:1、总用地面积4695.00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301.47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393.5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0.7≤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75%,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2、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二、4600.69平方米用地:1、总用地面积4524.53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529.03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95.5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M3),0.7≤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75%,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2、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