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新世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792.0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清远新世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792.03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新世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新世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792.0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城区31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07-12
项目概况: 同意合并6968.3平方米用地、4390.1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综合指标如下:1、总用地面积11358.47平方米,其中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992.99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365.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10%,1.0<容积率≤3.18,9365.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9793.98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2%。原面积4390.71平方米的地块一用地范围建筑限高60米,原面积6968.3平方米的地块二用地范围限高54米,报批总平面方案中原两地块范围内容积率及计容面积需符合各地块原规划条件要求(详见规划条件简图)。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