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政府13899.9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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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8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政府13899.94平方米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政府13899.9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禾云镇政府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07-18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13899.94平方米,其中11243.57平方米用地为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指标为: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8%,绿地率≥20%,建筑限高27米;剩余2656.37平方米为公园绿地(G1);2、公园绿地中需配套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地面积1310-246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