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东村民委员会44065.02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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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8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东村民委员会44065.02平方米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东村民委员会44065.02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龙颈镇龙东村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07-18
项目概况: 一、根据《清新区龙颈镇工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清府函﹝2021﹞115号,规划条件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44065.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M2)二类工业用地,1.0<容积率≤2.5,30≤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15%,建筑限高40米,公共配套:1处微型消防站,1处公厕,1处垃圾收集点。与相邻地块合并开发,公共配套可共同设置。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