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华、冯方正、谢金梅、邹水兴16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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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0
刘清华、冯方正、谢金梅、邹水兴160平方米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刘清华、冯方正、谢金梅、邹水兴 提出的 刘清华、冯方正、谢金梅、邹水兴16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环城路南面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07-20
项目概况: 1、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6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6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1<容积率≤8,建设密度≤100%,建筑限高30米,建筑层数≤7层。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