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2311.1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2311.1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2311.1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07-21
项目概况: 1、用地面积2311.1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1<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40米。配套公厕一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设置在地块北侧,首层建设,设置独立出入口。2、若因规划城市道路实施建设需要,建设单位需无偿提供土地用作建设城市道路;3、其他消防、建筑退让、建筑间距、配建停车位数(50平方米用地/个)等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