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城西大道南中医院东边22466.5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城西大道南中医院东边22466.59平方米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城西大道南中医院东边22466.5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城西大道南中医院东边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02-01
项目概况: 1、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乐园、迳口、周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用地面积22466.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1<容积率≤3.3,建筑密度≤38%,绿地率≥30%,地上建筑限高≤80米。2、公建配套:需配套物业管理用房1处,建筑面积≥150㎡,具体需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垃圾收集点若干(服务半径≤70)、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200㎡,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老年人和儿童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3、如与邻近用地共同开发,公共配套设施可合并设置;4、若因规划城市道路实施建设需要,建设单位需无偿提供土地用作建设城市道路;5、其他消防、建筑退让、建筑间距、配建停车位数等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6、建设工程需符合《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和《清远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7、根据《清远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要求,该项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8、根据《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需预留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9、原规划条件案卷编号(用地许可C2019-0097)收回作废。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