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月118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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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6
张秋月118平方米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张秋月 提出的 张秋月118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新一街23号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02-06
项目概况: 已核发张秋月118平方米规划条件,指标为:总用地面积为118㎡,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容积率≤3.0,建筑密度≤100%,层数≤3层,建筑限高≤10米,11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354平方米。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执行。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