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大围一经济合作社11397.2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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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1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大围一经济合作社11397.2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大围一经济合作社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大围一经济合作社11397.2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大围一村民小组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04-11
项目概况: 项目已核发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为11397.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1<容积率≤4.5,11397.2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287.62,建筑基底面积≤3787.77,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6.3%。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