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森谷2号楼、3号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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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4
龙森谷2号楼、3号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黄东平 提出的 龙森谷2号楼、3号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三坑滩村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08-24
项目概况: 同意龙森谷2号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指标为:建筑占地面积438.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421.09平方米,地上建筑4层,屋脊建筑高度18.91米,檐口建筑高度15.55米。 同意龙森谷3号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指标为:建筑占地面积634.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0.0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2527.0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92.93平方米,地上建筑4层,地下1层,屋脊建筑高度19.22米,檐口建筑高度16.10米。
项目已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