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湖十二年制学校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美林湖十二年制学校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提出的 美林湖十二年制学校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民委员会辖区内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3-08-25
项目概况: 已根据现行最新控规核发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102537.37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9687.26平方米(其中9579.89平方米道路用地计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285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0.66<容积率≤1.0,67603.7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2429.99平方米,建筑密度≤25%,建筑基底面积≤23212.53平方米,绿地率≥35%,绿地面积≥32497.54平方米,建筑限高≤60米(60米为教师宿舍楼限高),配套一处36班高中、一处36班初中、一处60班小学。现依法按程序进行公告。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