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希明9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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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5
成希明90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成希明 提出的 成希明9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县太和镇县城飞水开发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12-15
项目概况: 项目已同意核发规划条件:1、用地面积为9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90㎡<计容建筑面积≤565.65㎡,折算1.0<容积率≤6.285,建筑密度≤90.9%,建筑限高19.5m。2、建筑南面可外抛阳台1.5米(需与周边建筑对齐,建筑外观保持统一);建筑需退让北面用地红线0.9米,可抛出0.9米阳台等构筑物(不得超过用地红线,建筑材料需为不可燃材料),需与北侧建筑保持不少于3.5米消防间距;建筑东面不得开窗。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