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振宁、李倩雯商住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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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3
曾振宁、李倩雯商住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曾振宁、李倩雯 提出的 曾振宁、李倩雯商住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镇3号小区9号地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01-23
项目概况: 曾振宁、李倩雯商住楼建设工程情况如下:规划用地面积280.0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277.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0.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60.48平方米(包括商业面积150.63平方米、住宅面积1726.95平方米、设备间82.90平方米);容积率7.0,建筑密度99.16%,居住户数6户,建筑高度25.35米。现依法进行批后公告。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