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彩玲、欧阳维团住宅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何彩玲、欧阳维团住宅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何彩玲、欧阳维团 提出的 何彩玲、欧阳维团住宅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办7号小区29号地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09-12
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欧阳维团修改为何彩玲、欧阳维团;二、项目名称:欧阳维团住宅楼修改为何彩玲、欧阳维团住宅楼;三、原建筑基底面积:120.70平方米,现修改为:120.65平方米;四、原方案总建筑面积:1061.42平方米,现按方案修改为:750.55平方米;五、原方案计容面积:968.02平方米,现按方案修改为:723.9平方米;六、原方案设置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为93.40平方米,现方案取消地下室;七、原方案居住户数:7 户,现按方案修改为:5 户;八、原方案建筑层数:8 层,现按方案修改为:6 层;九、建筑方案平面布局修改,建筑外立面修改;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