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艳琼 麦昌安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黎艳琼 麦昌安(联系电话:13602931389) 提出 黎艳琼 麦昌安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禾云镇清连高速公路禾云收费站出口右侧
二、公告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3、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2017年08月25日
项目概况:
1、地块一为黎艳琼、麦昌安用地,项目用地位于清新区禾云镇清连高速公路禾云收费站出口右侧,总用地面积为207.8平方米,共由两个国土证组成,清新国用(2013)00301175号,土地使用权属人麦昌安,国土证面积为160.3平方米,为出让的住宅用地、清新国用(2012)00305451号,土地使用权属人黎艳琼,国土证面积为47.5平方米,出让的住宅用地。 2、地块二为黎艳琼用地,项目用地位于清新区禾云镇新城开发区祥和路北侧,总用地面积为621平方米,已有国土证,清新国用(2013)第00301183号,土地使用权属人黎艳琼,使用权面积为621平方米,为出让住宅用地。 2、同意根据地块四规划折算核发规划条件,其中地块一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20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商住比不大于1:4),建筑占地不大于173平方米(折合建筑密度≤83.26%),5层,建筑限高17.2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890平方米(容积率≤4.28),阳台外轮廓线不得超出国土证权属界线。地块二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6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商住比不大于1:4),建筑占地不大于489.6平方米(折合建筑密度≤78.84%),5层,建筑限高17.2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554平方米(容积率≤4.1),阳台外轮廓线不得超出国土证权属界线。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