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霞中学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新县凤霞中学(联系电话:13927631166) 提出 凤霞中学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太和环城路北
二、公告方式和地点:
1、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2、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2017年08月25日
项目概况:
同意在现状办学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新建宿舍楼、体育馆及综合楼,并核发规划条件: 1、用地面积31838.7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1.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米。 2、新建建筑退缩道路或用地红线、建筑间距、消防、日照等须满足相关技术规定要求。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