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13229832138) 提出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清四公路165号
二、公告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1、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2、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2017年09月15日
项目概况:
现报来修规指标如下:1、一期已建建筑(1)师生宿舍及饭堂,四层、建筑高度14.7米、基底面积2930.50平方米、建筑面积6715平方米;(2)教学综合楼,四层、建筑高度16.3米、基底面积4679.50平方米、建筑面积14142.7平方米;(3)、风雨操场,1层、建筑高度9.3米、基底面积1806.69平方米、建筑面积1614.5平方米;(4)、教师周转公寓,六层、建筑高度19.9米、基底面积600.72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34平方米。一期已建建筑总基底面积10017.41、建筑面积26272.54。 2、二期建设项目规划建筑(1)、实训综合楼A栋,四层、建筑高度17.4米、基底面积851.86平方米、建筑面积3496.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496.06平方米;(2)实训综合楼B栋,四层、建筑高度17.4米、基底面积646.54平方米、建筑面积2674.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74.78平方米;(3)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位于B栋负一层、建筑面积200平米;(4)多功能报告厅及连廊,1层、建筑高度6.1米、基底面积736.55平方米、建筑面积736.5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36.55平方米;(5)师生饭堂原为一层,现加建一层并且在宿舍和教师周转公寓加建连廊,加建后建筑2层、建筑高度9.3米、连廊基底面积42.38平方米、建筑面积1624.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24.41平方米;(6)配电房,一层、建筑高度4.8米、基底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计容面积100平方米。二期规划建筑总基底面积2377.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31.8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8631.80平方米 3、现整个一期二期的经济指标情况如下:总用地面积63694.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104.34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积26272.5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8831.8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4904.34平方米、容积率0.55、总占地面积12394.74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占地面积10017.41,新建建筑占地面积2377.33)、建筑密度19.46%、绿地面积24525.45、绿地率38.50%、停车位数量58个。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