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石潭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新县石潭镇卫生院(联系电话:13535955768) 提出 清新区石潭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石潭镇永安街19号
二、公告方式和地点:
1、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2、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2017年09月18日
项目概况:
规划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总用地面积为5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A5),1.0<容积率≤5.0,建筑密度≤80%,建筑限高≤24米。其它方面须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