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湖水镇核心区H区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美林湖水镇核心区H区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提出的 美林湖水镇核心区H区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管理区油群经济合作社
二、公示时间:2020-03-31--2020-04-09,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3665692
2020-03-31
项目概况:
核发规划条件: 1、总用地面积2476.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用地(B1),容积率≤2.5,总计容建筑面积6191.47平方米,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30%(≤1857.44平方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2、物业管理与服务,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等配套设施以及集中绿地等按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执行和落实。 3、空间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设置、建筑退让道路或用地红线距离、建筑间距、消防等须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和技术规定要求。 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且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