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潭镇新田居委会格木冚局部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源潭镇新田居委会格木冚局部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李杵洪 提出的 源潭镇新田居委会格木冚局部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城区源潭镇新田居委会格木冚
二、公示时间:2020-02-28--2020-03-08,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92
2020-02-28
项目概况:
1、总用地及建设用地面积2900平方米(含小区道路用地面积55.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 ≤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2、建筑退让道路或建用地红线距离、建筑间距、消防等须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和技术规定要求。3、须按相关规定完善用地手续,并将本规划条件重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内。4、须按规划条件和附图要求,承担用地范围内小区道路建设工作。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