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莲湖产业园局部地块用地(地块十三)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批前公示
清远莲湖产业园局部地块用地(地块十三)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提出的 清远莲湖产业园局部地块用地(地块十三)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莲湖产业园
二、公示时间:2020-09-25--2020-10-08,共 14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咨询电话: 0763-3483819
2020-09-25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6285.0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6285.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1.0≤容积率≤2.0, 30%≤建筑密度≤50%, 30%≤建筑系数≤55%,绿地率≤20%,地上建筑限高≤40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