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441802003007GB00911)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441802003007GB00911)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的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441802003007GB00911)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东城J46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0-09-30--2020-10-12,共 13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2020-09-30
项目概况:
一、项目己核发规划条件(案卷编号:用地许可A2020-0181),用地总面积77322.48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487.82平方米,金融学院用地面积71834.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限高45米。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现申请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项目须在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网及项目建设用地现场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