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853.86平方米、527.71平方米、493.76平方米、493.76平方米、474.91平方米、1127.2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清新县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853.86平方米、527.71平方米、493.76平方米、493.76平方米、474.91平方米、1127.2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新县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 提出的 清新县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853.86平方米、527.71平方米、493.76平方米、493.76平方米、474.91平方米、1127.2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
二、公示时间:2020-10-14--2020-10-23,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2020-10-14
项目概况:
一、清新县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用地划分指标如下:地块一麦智灵用地面积853.86平方米,共用4.5人,建筑占地面积231.63平方米,建筑密度27.13%,绿地面积378.85平方米,绿地率44.37%,11层,限高35.65米,计容面积2707平方米,容积率3.17;配建文化室16.7平方米;地块二麦志伟用地面积527.71平方米,共用5人,建筑占地面积257.4平方米,建筑密度48.78%,绿地面积110.95平方米,绿地率21.02%,11层,限高35.65米,计容面积3007.78平方米,容积率5.7;配建文化室18.5平方米;地块三邹学明用地面积493.76平方米,共用4人,建筑占地面积205.9平方米,建筑密度41.7%,绿地面积103.81平方米,绿地率21.02%,11层,限高35.65米,计容面积2406.22平方米,容积率4.87;配建文化室14.8平方米;地块四麦创成用地面积493.76平方米,共用4人,建筑占地面积205.9平方米,建筑密度41.7%,绿地面积103.81平方米,绿地率21.02%,11层,限高35.65米,计容面积2406.22平方米,容积率4.87;配建物业管理中心14.8平方米;地块五麦智华用地面积474.91平方米,共用4.5人,建筑占地面积231.63平方米,建筑密度48.78%,绿地面积99.85平方米,绿地率21.03%,11层,限高35.65米,计容面积2707平方米,容积率5.7;配建物业管理中心16.7平方米;地块六麦智洪用地面积1127.2平方米,共用5人,建筑占地面积257.41平方米,建筑密度22.84%,绿地面积395.35平方米,绿地率35.07%,11层,限高35.65米,计容面积3007.78平方米,容积率2.67;配建物业管理中心18.5平方米;合计:总用地面积3971.2平方米,共用27人,建筑占地面积1389.89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面积1192.62平方米,绿地率30.03%,11层,限高35.65米,计容面积16242.0平方米,容积率4.09;配建物业管理中心50平方米,文化室50平方米。二、具体指标以批出的规划条件为准。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