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城区环城路南两宗8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核发清远市清新城区环城路南两宗8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城区环城路南两宗8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城区环城路南
二、公示时间:2020-10-28--2020-11-06,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2020-10-28
项目概况:
1、宗地一(用地许可C2020-0284):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616平方米,1<容积率≤7.7,建设密度≤100%,建筑限高30米,建筑层数≤7层。2、宗地二(用地许可C2020-0285):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664平方米,1<容积率≤8.3,建设密度≤100%,建筑限高30米,建筑层数≤7层。3、具体用地指标以批出的规划条件为准。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