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3577.06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3577.06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3577.06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龙湾工业大道西侧
二、公示时间:2020-11-05--2020-11-14,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2020-11-05
项目概况:
根据2012年12月经原清新县人民政府批复的《林德信(清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市规委会意见(清规委〔2016〕7号)以及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6〕377号),拟定规划条件如下:1、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577.06平方米,0.8≤容积率≤2.0,35%≤建筑密度≤55%,35%≤建筑系数≤6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3、根据《清远市南部都市区蓝线专项规划》,该地块北侧须退缩规划水域不少于25米,具体退缩要求以水务部门意见为准。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