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综合体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中伦综合体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中伦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提出的 中伦综合体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委会辖区内
二、公示时间:2021-01-07--2021-01-16,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82
2021-01-07
项目概况:
本来报来方案指标:总用地面积182989.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5294.33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61031.4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14001.0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21293.24平方米,绿地率31.16%,绿地面积57016.48平方米,建筑密度33.35%,地上建筑高度(居住、商务:77.6米,教育:37米),地下建筑深度9.5米;配建1处9班幼儿园、1处中学、1处综合肉菜市场1处文化室、1处垃圾收集点、1处卫生站;主要修改如下:1、183#图书馆层数由原10层调整为9层,高度由37米调整为33.4米,更改5-9层外轮廓,其余指标不变;2、由于183#图书馆外轮廓调整,消防登高场地及自行车停车场相应修改;3、因完善方案,商务用地地块部分各栋计容面积微调。详见附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