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提出的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6号
二、公示时间:2021-01-21--2021-01-30,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3665681
2021-01-21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对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总平面方案进行调整。一、46#公寓、46-1#公寓及55#地下室拟修改后:1.?原来轮廓线有调整,但基底面积不变。2.?地上建筑计容面积比原来增加3542.86平方。3.?地下室边线有变化但面积比原来少220.27平方。4.?建筑总高度不变。二、因46#、46-1#楼计容面积增加,41#公共实训楼和42#公共实训楼计容面积减少3542.86平方。详见附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