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广场综合生活配套中心12#楼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新都广场综合生活配套中心12#楼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新都会(清远)实业有限公司 提出的 新都广场综合生活配套中心12#楼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村委会大份田村
二、公示时间:2021-04-07--2021-04-16,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咨询电话: 0763-3483819
2021-04-07
项目概况:
报来12#楼地下室修改方案,主要调整如下: 1、已批12#楼地下室:建筑面积2881.47平方米,停车位数92个(含42个机械停车),地下建筑深度5米(局部5.6米),地下停车位92个。 2、12#楼地下室修改方案:总建筑面积2881.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81.47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2881.47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4.7米(局部5.7米),地下停车位74个。较原批出方案,地下停车位减少18个。 3、拟在12#楼及13#楼南处商业内街增加18个地面停车位。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