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豪苑5#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骏豪苑5#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新县太和镇乐园村村民委员会、清远市清新区金谷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骏豪苑5#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太和镇县城三十四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1-04-30--2021-05-11,共 12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990
2021-04-30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清新区太和镇县城三十四号区。二、现建设单位报来骏豪苑5#楼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对各层部分阳台进行封窗,其余均不改变,由于原方案中阳台面积已全计容,本次报来方案不涉及面积、层数、高度等各项指标的变化,各项指标为:基底面积1097.44㎡,总建筑面积17628.25㎡,计容建筑面积17569.94㎡,不计容建筑面积58.31㎡,地上27层,首层幼儿园5.4米(设置两个班),二层住宅3.3米,标准层为住宅各3米,室外地坪0.15米,建筑高度83.85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