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802007008GB00013号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441802007008GB00013号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广东省外贸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441802007008GB00013号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灵洲村民委员会了哥岩水库边
二、公示时间:2021-05-13--2021-05-22,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92
2021-05-13
项目概况:
根据《石角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拟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7790.17平方米,其中二类工业用地(M2)5019.8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占1853.62平方米,防护绿地(G2)占916.72平方米,1.0≤容积率≤2.5,35%≤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