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汇花园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三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江汇花园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三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中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的 江汇花园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三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辖区内
二、公示时间:2021-06-24--2021-07-03,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366568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1-06-24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辖区内,用地面积36582.38平方米,国土证号:粤(2020)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6177号,证载面积36582.3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清远市中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规划条件折分,拆分前后开发强度不变,按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规划条件执行,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5%),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站一处,须与项目首期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