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鸣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批前公示
水岸鸣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壹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乐园村村民委员会 提出的 水岸鸣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乐园村村民委员会
二、公示时间:2021-06-28--2021-07-07,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1-06-28
项目概况:
现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调整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9537.29㎡,总建筑面积46313.39㎡,计容建筑面积33380.29㎡,不计容建筑面积12933.10㎡,容积率3.50,基底2874.79㎡,建筑密度30.14%,绿地率30%,停车位334个(设置地下停车位329个,设置地上停车位5个),户数:313户,最高建筑高度86.20米,地下深度9米,配套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00.0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文化室(建筑面积138.38平方米)、公共开关房(建筑面积43.73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212.24平方米)、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10.50平方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