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铭恩电镀厂3#厂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铭恩电镀厂3#厂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铭恩电镀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铭恩电镀厂3#厂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区龙湾电镀定点基地A17之二
二、公示时间:2021-07-06--2021-07-15,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1-07-06
项目概况:
报来3#厂房调整方案,拟增设一台电梯,天面增设机房,取消各层卫生间,建筑占地面积增加0.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增加86.27平方米,但不超出总平面面积要求。调整后指标如下:建筑占地面积325.76平方米,总建筑及计容面积1411.87平方米,4层丁类厂房,建筑高度26.8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