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湖半岛嘉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批前公示
御湖半岛嘉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御湖置业有限公司 提出的 御湖半岛嘉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
二、公示时间:2021-08-20--2021-08-29,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1-08-20
项目概况:
调整内容:1、将原“御湖花园”更改项目名称为“御湖半岛嘉园”,建设单位由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第三经济合作社更改为清远市清新区御湖置业有限公司。2、5#楼单体首层架空面积减少,二层架空车道上方商业面积减少,基底、商业、架空、建筑面积对应减少,其他不变。3、6#楼单体方案修改,基底、商业、住宅、建筑面积增加,架空面积减少。4、7#楼单体首层商业及架空面积减少,二层对应商业面积减少,基底、商业、架空、建筑面积对应减少。5、绿化道路车位图,日照图等表对应修改。6、总商业面积、总住宅面积及总架空面积对应修改,其他保持不变。7、总基底面积原8689.10m2,现8688.82m2(比原来少0.28m2)。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