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批前公示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 提出的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J46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1-12-09--2021-12-18,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93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12-09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报来金融学院清远校区总平面修改方案,为满足校方一期B段15000学生床位需求,建设单位对以下单体进行如下调整:1.原学生宿舍C15(6f多层)、原学生宿舍C16(6f多层)合并为一栋C15-16(12f高层);2.原学生宿舍C17(12f高层)、原学生宿舍C18(12f高层)合并为一栋C17-18(12f高层);3、原学生宿舍C19(6f多层)调整为(7-8f高层);4、产业孵化园E03、E04从12f高层调整为5f多层,位置不变;。修改后整体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停车数量皆不变;建筑密度从17.66%调整为17.53%。修改可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