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7012GB00018号用地规划条件、441802007012GB00037号用地规划条件、441802007012GB00010号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7012GB00018号用地规划条件、441802007012GB00037号用地规划条件、441802007012GB00010号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7012GB00018号用地规划条件、441802007012GB00037号用地规划条件、441802007012GB00010号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村民委员会辖区内
二、公示时间:2022-03-10--2022-03-19,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92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2-03-10
项目概况:
根据《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清府函〔2020〕24号)地块一、441802007012GB00010号用地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66666.99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6666.9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指标为:1≤容积率≤1.5,35%≤建筑密度≤5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地块二、441802007012GB00018号用地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174124.44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173.21平方米,农林用地11521.85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12935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容积率≤1.5,35%≤建筑密度≤5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需配套一处防护绿地(用地面积≥28076.18平方米,容积率≤0.05,建筑密度≤5%,绿地率≥65%,建筑限高12米)。地块三、441802007012GB00037号用地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137194.52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6393.49平方米,农林用地面积11694.67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9106.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容积率≤1.5,35%≤建筑密度≤5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