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441802003010GB00159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核发441802003010GB00159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塱村委员会、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大塱村民委员会横一村民小组、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大塱村民委员会真一村民小组、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大塱村民委员会禾塘村民小组、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大塱村民委员会横三村民小组 提出的 核发441802003010GB00159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辖区内
二、公示时间:2022-04-07--2022-04-16,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8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2-04-07
项目概况:
因项目开发需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规划条件折分,拆分前后开发强度不变,因坐标系转换产生面积与原用地证面积有误差,以大地2000坐标系为准,按已签订的《国有建设土地划拨决定书》中约定的规划条件执行,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业比例≤5%),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用地西侧需安排50米宽的用地作为公共开敞式休闲绿带建设(该部分绿地可纳入地块绿地率计算)。配套公建须与项目首期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