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湖Q区学校项目1#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美林湖Q区学校项目1#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提出的 美林湖Q区学校项目1#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民委员会油南油北经济社
二、公示时间:2022-04-21--2022-04-30,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92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2-04-21
项目概况:
一、原批出美林湖Q区学校项目1#楼建设工程方案指标:基底面积3435.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43.1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223.13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919.99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5.5米。 二、报来修改后的美林湖Q区学校项目1#楼设计方案指标:基底面积3435.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82.4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162.0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920.45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5.5米。与批出方案比较,总建筑面积减少60.6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减少61.11平方米。主要变化是平面布局、立面效果进行优化,具体见附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