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米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总平面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米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总平面调整方案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米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总平面调整方案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米坑片区棚户区
二、公示时间:2022-06-24--2022-07-03,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99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06-24
项目概况:
一、项目用地位于清远市清新区米坑片区棚户区。 二、现建设单位提出由于供电部门要求增加配电房建筑面积,现报来项目总平面调整方案:总用地面积17676.09㎡,建筑占地面积6995.64㎡,总建筑面积42825.32㎡,计容建筑面积42825.32㎡,容积率2.42,建筑密度39.58%,绿地率32.38%,绿地面积5724.03㎡,地面室外50个停车位。已建建筑面积16185.63㎡,拟建建筑面积26639.69㎡,户数430户。对比原批出总平面方案,调整了A7栋配电房,基底面积由167.15平方米增加到193.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增加26.82平方米,建筑高度由4.8米修改为4.4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