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正华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批前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正华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正华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正华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
二、公示时间:2022-06-24--2022-07-03,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06-24
项目概况:
报来总平面调整方案,调整4栋厂房基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指标,基底面积增加98.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减少405.86平方米,计容面积减少407.3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增加1.46平方米,绿地面积增加262.12平方米,建筑高度由43.5调整为42.3米,相应调整绿地率、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建筑布局不变。调整后指标为:用地面积为19847.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795.3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7377.1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18.25平方米,容积率2.387,基底面积6898.45平方米,建筑密度34.76%,绿地率16.32%,绿地面积3239.84平方米,地上最大建筑高度42.3米,平面布置4栋厂房、1栋配电房。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