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郦都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凤城郦都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恒远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凤城郦都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新城B32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2-08-12--2022-08-21,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9337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08-12
项目概况:
报来规划总平面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在南区4#地下室东侧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便于集中运送; 2.S-19栋、S-20栋、S-26栋、S-31栋按原批出方案调整布局; 3.S-10栋与S-14栋楼栋号对调,M-4栋、M-5栋(与现有已销售楼栋重名),现修改为M-7栋、M-8栋,M-4#地下室改为中区2#地下室,M-7栋、M-8栋方案调整,位置调整; 4.S-10栋、S-13栋单体方案调整; 5.S-7栋、S-8栋、S-9栋、S-10栋、S-13栋方案调整,其中:S-8栋建筑层数由32F降为30F,所降计容面积在首层架空按供电局要求设置配电房; 6.为了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南区4#、南区6#、中区2#地下室边界线调整,总停车数不变; 7.南侧住宅区出入口增加门楼; 8.南区5#地下室汽车坡道出入口按批出方案由南调到北位置,便于汽车出入,南区4#、6#地下室增加汽车坡道出入口; 9.幼儿园方案调整,同时按照供电局要求设置独立配电房; 因上述调整引起的绿地、通道可能引起的变化具体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