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名郡7号楼、2#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东方名郡7号楼、2#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迅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提出的 东方名郡7号楼、2#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新城L2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2-09-21--2022-09-30,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93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09-21
项目概况:
1.对地上二至十六层平面方案进行修改。2.结合地上部分修改方案,调整地下室柱网布局,地下室平面方案相应修改。3.修改后东方名郡7#楼与与原规划许可要求的建筑基底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保持一致,建筑轮廓线与周边建筑距离不变;2#地下室总建筑面积、总车位数量与原规划许可要求一致。具体修改方案详见附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