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1231.58平方米、313.50平方米、94654.05平方米、2821.80平方米、4939.73平方米、3118.89平方米、75520.5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1231.58平方米、313.50平方米、94654.05平方米、2821.80平方米、4939.73平方米、3118.89平方米、75520.5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前公示规划条件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 提出的 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1231.58平方米、313.50平方米、94654.05平方米、2821.80平方米、4939.73平方米、3118.89平方米、75520.5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前公示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浸潭镇黄田村委会、石潭镇大洛村委会
二、公示时间:2022-12-09--2022-12-18,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12-09
项目概况:
一、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因建设清远海创固废项目需要,申请分割原两宗地规划条件,原地块面积分别为96199.13平方米、86400.97平方米,其中,96199.13平方米拟分割为1231.58平方米、313.5平方米、94654.05平方米三个地块,86400.97平方米用地拟分割为4939.73平方米、3118.89平方米、2821.80平方米、75520.55平方米四个地块。 二、上述拟分割的七个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均为: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1.0≤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配套污水处理设施2处(该片区使用,结合周边地块合并设置)。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