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总平面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总平面调整方案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总平面调整方案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四公路东北面
二、公示时间:2023-04-18--2023-04-27,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04-18
项目概况:
一、项目用地: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四公路东北面。 二、项目概况:该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11952.9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A5,规划建设两栋6层的综合楼,一栋1层的门卫室,一栋1层的设备房,一栋1层的污水处理间、医疗废物间(含地埋式污水池),负一层地下室及其梯屋,总占地1997.21平方米(对比原批准面积减少209.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70.55平方米(对比原批准面积减少512.8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326.42平方米(对比原批准面积减少606.4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3836.13平方米(对比原批准面积减少4.41平方米),容积率0.86(原批出容积率为0.91),建筑密度16.71%(原批出建筑密度为18.46%),建筑层数1-6层,建筑总高度3.90 ~ 27.60米,绿地率30.07%,机动车停车位136个。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