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264828.8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264828.8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 提出的 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264828.8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联窖村
二、公示时间:2023-06-01--2023-06-10,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06-01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264828.8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指标为:1.0≤容积率≤2.5(规划区主导产业为水泥制造,容积率下限可适当放宽至0.8),30%≤建筑密度≤55%,10≤绿地率≤20%,地上建筑限高≤40米(如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建筑限高可适当放宽到100米)。建设单位申请核发规划条件,现依法按程序进行公示。
附图: